乌鲁木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将统一监管

24.05.2016  11:39

    今年,乌市将积极推动国企改革、监督,把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建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化机制。

  昨日,记者从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5年年末,乌鲁木齐市168户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250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33.2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65亿元,完成实际上缴税金总额12.5亿元。

  据乌市副市长张雪峰介绍,截至2015年年末,乌市国有企业盈利户数102户,占全市比重为60.71%;亏损户数66户,占比为39.29%。

  目前,乌市正在加紧出台乌市国企改革方案,并将其纳入2016年乌鲁木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之一,通过稳步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优化完善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优化重组国资布局结构;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突破等,着力提升乌市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以及国有经济带动力,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乌市将制定《市级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范围的实施方案》,直接纳入国资监管的企业8家,行业依附性较强企业委托监管的企业15家,重组整合纳入国资监管的企业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及其子公司改制后纳入国资监管的企业9家,建议有序退出的企业17家,待定企业3家,未纳入国资监管的国有文化企业11家。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改制、重组等多种方式,加大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企业产权多元化步伐,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央企合作,引进央属国企、区属国企、其它国企资本及民营资本等战略投资者,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首席记者 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