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减至百家下月4日起实名购买

05.01.2015  14:45

  本月起,乌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陆续开始备货。近日,乌市安监局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将缩减至100个以内,相较去年减少了约50个。近4年来,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

  乌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李剑说,精简零售点数量正是为了提高烟花爆竹的准入门槛,保障零售点经营利润,同时逐步淘汰部分安全条件、管理经验等方面相对薄弱的网点。

  目前,乌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展开,零售点彩板房必须全部使用防火材料,还要做到百分之百实名登记、百分之百电子标签、百分之百专业配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月4日至3月5日期间,市民可在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根据《乌市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规定,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18时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其余时间乌鲁木齐市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全部实行连锁经营模式,即网点经营者与乌鲁木齐市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向安监部门申报取得合法经营资质。而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由零售模式转向连锁经营,标志着乌市已基本构建出一套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安监部门要求所有零售网点均要配备烟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终端机,严格落实实名制购买烟花爆竹。

  “该终端系统是全新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终端机对自己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记录,使产品可追本溯源。而公安及安监等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及时查询零售流向轨迹。”李剑说。

  此外,乌市安监局还呼吁,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市民可向乌市公安机关(110)或乌市安监局(0991-2848344)电话举报。(记者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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