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汽车"三包"规定部分关键条款无法落实

17.03.2015  13:36

  

  3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一停车场内,一位车主购买不到一年的车无法启动。

    刚买的新车就挂不上挡,找4S店解决对方却有意拖延,求助工商部门后才更换上新车。乌鲁木齐市消费者赵女士凭借着汽车“三包”这柄利器,成为了新疆范围内凤毛麟角的整车更换案例中的“幸运儿”。

  3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天津路工商所获悉,该所2014年共受理汽车类投诉351起,其中依据汽车“三包”解决的质量问题大多为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整车更换或退车的情况几乎没有,赵女士的案例可以说是个特例。

  家住南湖的赵女士于2015年2月 1 日花费10万元购置了一辆新车,可在提车当天,她就发现新车挂不上挡。随后,赵女士联系汽车4S店进行解决,没想到该汽车销售公司虽同意更换,却有意拖延。赵女士便于2月2日拨打了“12315”热线,请求工商部门协调解决。

  接到投诉的天津路工商所调查确认赵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与该汽车销售公司反复沟通,向其详细讲明汽车“三包”规定法律条款,2月3日,销售者便为消费者赵女士调换了一辆新车,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办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情况是“三包”问题的典型案例,而赵女士得以换车却是个非常特殊的个例。首先,因为提车当天就出现了问题,不存在折旧费。同时,投诉及时。销售方为消费者更换了新车,而不是更换变速器,可以说对消费者做出了高于汽车“三包”规定的处理。

  2014年新疆消费投诉十大热点显示,机动车投诉量高居第二位,总计4735件。虽然汽车“三包”给汽车消费维权带来了一定的利好,但部分关键条款根本无法落实,尤其是换车、退车,简直“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