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12.11.2014  11:58

潘多栋(左一)介绍滚动曝光“老赖”名单情况。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魏红萍 秦鹏 通讯员张俊摄影报道)11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十字路口、友好路、人民电影院的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45名“老赖”的名单,这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启动的“失信被执行人”户外曝光台,每天将滚动播出“老赖”名单60次,这些“老赖”欠债最高的达到上亿元,少的有几千元。

    记者看到,在黑龙江路十字路口的LED电子大屏幕上,播放的名单上有被执行人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执行标的欠款额和法院举报电话等内容。

    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潘多栋介绍,从2014年初至2015年3月,全国开展为期一年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行动,为配合这一专项行动,乌鲁木齐市中院首批曝光45名“老赖”,今后每两周公布一批,轮流将全市600余名“老赖”全部曝光。

    自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截至目前,乌市两级法院已在此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6名。“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他们的工作生活就将受到限制,比如不能高消费,不能注册登记公司,不能登机、不能坐软卧,不能购置房产,子女不能在私立学校上学等等。”潘多栋说。

    此前,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通过报纸将644案、702名“老赖”名单曝光后,陆续有79件案件得到了履行。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驻足观看的市民。在碾子沟车站附近做生意的王艳说:“不让‘老赖’丢人现眼,他就欠钱不还。我还有些钱没要回来呢,马上去打官司,让他的名字也上大屏幕,看‘老赖’还钱不?

    目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与4家大型国有银行建立联系,后期将与进驻新疆的28家商业银行陆续接洽,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老赖”,其开户、信用、贷款都会受到限制。“只要有银行存款,我们法院点对点对接后,就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查扣,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潘多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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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

     买某申请执行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法院:天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买某申请执行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买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60余万元。

    天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以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邮寄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并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被执行人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郭某不承认自己是郭某本人。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之后,法院将被执行人郭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相关网络及报刊上进行公开发布,同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

    被执行人一直在做生意,由于此次曝光,使其在贷款等方面受到很大限制。被执行人郭某及其家人在报纸和网站上看到郭某的一系列不诚信披露信息,迫于舆论压力,郭某的父亲主动找到法院,提出让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债务。

     任新普诉吴永鑫人身损害赔偿案

    执行法院: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连续4次将一批长期未执结案件的被执行人报到媒体上进行曝光,这些“老赖”为规避债务东躲西藏,不是跟法院玩“躲猫猫”,就是跟法院玩“消失”,导致法院执行案件长期未结。为惩戒他们不守法纪、不守信用的行为,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在报纸上开辟曝光栏。

    “老赖”吴永鑫的母亲看到儿子因案件长期不履行案件被媒体连续曝光,其赶紧联系申请执行人任新普,积极主动表示要给付赔偿,其给申请人任新普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让其赶紧给法院说,别再媒体上曝光其儿子名字了。

     苟轶鹏申请执行新疆精新友好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拖欠劳务费一案

    执行法院:新市区人民法院

    2013年,苟轶鹏申请执行新疆精新友好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拖欠劳务费一案,该单位迟迟因企业财务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多次查询银行后,该单位银行账户无任何存款,在多次督促无果后,法院在媒体曝光平台将其曝光,在曝光后该单位派人主动交纳了案款,称在曝光后该单位没有学员来报名学习驾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