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征兵办就征兵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25.08.2015  09:46

  新疆网讯   2015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征兵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乌鲁木齐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征兵办公室主任、警备区参谋长王东大校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又开始了,请问今年征兵工作时间上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今年,全国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乌市从4月份起就在全市各高校组织大学生征兵了。6月份,我们又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高中以上学历青年,所有应征报名的人员必须在8月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而后才能由相关单位组织征集。

  全市的征兵工作共划分为7个阶段:6月25日至7月10日为组织准备阶段;7月11日至8月5日为宣传报名阶段;8月6日至15日为政治审查阶段;8月16日至25日为体格检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9日为复查复审及审批定兵阶段;9月10日至30日为交接起运阶段;10月 1 日至15日为工作总结阶段。

  记者:对新兵的征集范围和征集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征集入伍。

  记者: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青年有哪些政策优惠?

  答: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返回原就读高校复学的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每学年最高补偿6000元学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规定对服2年义务兵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给予34000元的自主就业扶持金。乌鲁木齐市政府对服义务兵役的本市户籍青年的家庭,给予每年8000元的优待金。此外,大学生青年应征入伍,还可以享受“优先参军入伍、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复学调换专业、就业安置优惠”等政策。

  记者:今年征兵政策做了哪些调整变化呢?

  答: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青年可在“全国征兵网”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较去年没有大的变化,总体检查和考核的标准较以前有所放宽。

  为了鼓励高学历青年应征,今年,国家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一是设立了“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指标体系。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进一步增大。五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时转专业的限制。

  记者:请问适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在哪里报名?

  答:适龄男、女青年可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8月5日网上报名截止后,区(县)兵役机关将逐人通知进行体检和政审。如自己报名确有困难的,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武部,由人武部工作人员协助报名。

  记者: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征兵任务,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答:在今年征兵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实践强军目标为牵引,认真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兵员质量。一是切实增强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将征兵的年龄、文化、身体、政治等基本条件,以及征兵程序和方法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新闻媒体公开市、区(县)两级征兵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监督征兵工作全过程,乌市征兵办举报电话:4983839。三是加大督导查处力度。派出督查组检查征兵工作开展情况。对无视政策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记者:最后请您给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说几句话。

  答:各位适龄青年和家长同志们,乌鲁木齐市有着悠久的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有着“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殊荣,从我市入伍的各族青年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成长进步,大多成为部队建设的骨干,为国防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征兵办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希望全市适龄青年,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勤奋学习、献身国防,积极报名应征,加入到人民军队的行列,为祖国的国防建设和乌市的长治久安尽好义务、贡献力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