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最大环保罚单:一企业被罚161.69万元

06.08.2015  14:56

  (记者赵梅)因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被乌市环保部门处罚161.69万元。

  据悉,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乌鲁木齐市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家环境违法企业。

  昨天,记者从乌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示的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了解到,上半年,乌市环境违法案件共计34起,处罚金额达370.87万元。

  其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在环保部门一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已投入生产;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问题。乌市环保局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122.54万元的处罚。

  然而,此后在乌市环保局再次对这家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超标排放、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遂再次对企业进行了39.15万元的处罚。

  据乌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此前,按照旧环保法规定,环保部门能给予污染企业的处罚金额不高,震慑作用不大。新环保法实施后,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入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的管理手段。

  据了解,目前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已依据相关规定,初步确定全市涉及超标排放、非法处置危废、私设暗管偷排等违法行为12起,对证据、程序满足条件的,拟移交司法部门实施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