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年内试点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

10.10.2016  15:35

都市消费晨报讯 建设领域劳务合同备案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年内将在乌鲁木齐展开试点,今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将入“黑名单”。

乌市政府近日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建设领域劳务合同备案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合同备案及实名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建设领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每个项目、每个工地落实“五清”(用工人数清、合同订立清、工作岗位清、出勤情况清、工资核算清),最终实现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月清月结”目标。

方案提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配置用工考勤设备、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等4项工作内容。

其中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考勤设备,用于农民工的日常考勤,并负责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方案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在进驻施工现场前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开工前,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报施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方案,总承包企业在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要出具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由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在指定银行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依据考勤情况按月发放工资。

那么如何能保证建筑企业说到做到?记者了解到,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将被列入建筑企业诚信考核内容。同时,明年起,将对未实施合同备案及实名制管理工作,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为保证农民工的利益,建筑单位须将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放入专用账户,由工地根据工人的工作量、考勤等情况算出每月的工资,由银行把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上,工资不再经过包工头的手。

农民工:“按月发工资心里有底气

去年5月,乌市沙依巴克区率先试点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197名农民工领到了工资卡,由项目财务部门取代包工头直接按月给工人发放工资。

来自四川绵阳的务工人员陈德才是乌鲁木齐市首批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按月支付制度的受益者。

陈德才告诉记者,以往,农民工领工资都是由建筑企业或包工头发放,发多少、发不发无法保证。

心总是提着,担心年底拿不着钱。拿到钱还不敢放工棚里,得赶紧存上或寄回老家。”陈德才说,他曾呆过的建筑公司往往是到年底开工资或啥时候有钱再开,一般都是半年或一年才领一次工资,每个月只发放一些生活费,一旦有意外支出,都得向工人借钱,很不方便。一到年底,工人们则会因为工资问题跟包工头发生纠纷,有时候不仅要不到钱,还会耽误回家过年。

这些年,陈德才几经辗转,最后在乌市沙区一家大型企业下属建筑工地落了脚。

现在好了,他所在的建筑企业会给工人每人发放一张工资卡,每月按照行业平均工资的60%左右,发放至他们的工资卡里,剩余部分和奖金年底再补发,“这样按月发工资,心里也有底了,再不愁没钱花了,也不担心施工单位拖欠工资了。”陈德才说。

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6年-2020年,乌市将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工作。就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示范工地建设、门禁、考勤记工、工资“一卡通”业务示范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