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乌鲁木齐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成果

13.06.2016  16:10
        乌鲁木齐晚报讯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市在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妇女纲要目标71%已达标,儿童纲要目标85%已达标。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实施两纲提供了机制保障和政策支撑,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进一步提高。
        □本报全媒体记者王丽娜
      95%    我市2015年的婚检率
        这个数据直接呈现出的结果是――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合格率100%。
      2011年以来,经过民政、妇儿工委办公室以及卫生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我市设立了30家定点医院对新人免费婚检。
        孤残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参保范围,全额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凡我市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均可享受“三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85元,居全疆第一。
      285.86亿元    我市5年来的教育总投入
        在这一数字的背后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是将涉及教育的39项工作列入"民生改善年"重点的高位推进。
      仅2015年,我市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200元,超过国家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比重达到了100%(含财政支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三类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100%;“双语”教育有效推进。和儿童教育一样,我市的妇女职业培训力度也在不断加大。5年来,全市共完成各类女性职业培训26万人;实现就业女性9.1万人。
        四级法律援助网络维护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市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对涉及妇女儿童生命权、健康权、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明确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格局;扎实开展“三非”整治、“去极端化”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这一切使侵犯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