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困难家庭将领取暖补助

01.11.2016  12:39

  新疆网讯(记者贾梦妍)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已陆续开始向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全市将有 1 .8万户共计2.6万余人因此受益。

  据介绍,2016-2017年度供暖期困难群众取暖救助标准为: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燃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方式集中供暖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参照乌鲁木齐市廉租房标准)之内的,进行全额补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自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的标准补助冬炭费。

  米东区益民社区居民贲花连告诉记者,她每月靠低保金维持生活,自2011年乌鲁木齐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办法》后,她每年都能领到1100元的冬季取暖救助金。

  据了解,此次补助对象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组织部门确定的社区“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农牧区“四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在乡退伍老军人)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目前各区县已陆续为辖区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