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乌鲁木齐市六区县国税业务同城通办

26.09.2014  09:53

  10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近10万户的纳税人国税业务同城通办,享受到统一纳税服务标准。

  9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获悉,10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将全面执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届时,乌市以上6个区县近10万户的纳税人,在6个区县国税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分局、所)办理涉税业务时,将享受到统一规范服务。

  在以上6个区县国税部门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的时限、办税流程、提供的资料将全部规范统一;同时,涉税业务办理的时限、环节、手续和所需提供的资料将明显压缩,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将大幅增加。

  对于乌市纳税人而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同城通办。10月1日起,在没有违章记录(行为)的前提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3类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在乌鲁木齐市国税局6个区县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各税种申报、发票认证、纳税证明和涉税信息查询5类涉税业务。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两类纳税人还可以自行选择在6个区县国税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各税种申报、纳税证明和涉税信息查询4类涉税业务。

  得知同城通办的信息,同时兼职办理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区的3家小微企业会计事务的会计张燕很是开心,“这下可不用周一跑天山区,周二跑沙区了,去一次就基本可以把3家企业的涉税事务在一家区县的纳税大厅办理完毕了”。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介绍,以上新的纳税服务举措均是《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这些服务规范包括9大类72项1120条,基本涵盖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体现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规范》在10月1日起顺利落地,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目前已完成制度规定清理和操作规范修订完善工作,相关的系统设置和配套设施也已基本到位,对窗口服务人员和后台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正按进度开展。(刘书成 迟锦平 高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