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供(收)养机构空床利用率年底达100%

30.03.2017  12:17

  (记者 张冬梅)2017年底,乌市现有各类供(收)养机构空置床位利用率将达到100%,实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8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到100%。

  近日,乌市政府出台了《乌鲁木齐市2017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动员引导有意愿“五保”老人和孤儿入住供(收)养机构,确保到2017年底现有各类供(收)养机构空置床位利用率达到100%。“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到100%。

  根据乌市民政部门的普查结果显示,乌市现有公办福利机构8所。其中,市级儿童福利机构1所;农村敬老院7所。床位886张,其中“五保”老人供养机构床位386张、儿童福利机构床位500张。全市现有“五保”老人483人,集中供养率21%,床位空置率为74%;现有孤儿348人,集中收养率72%,床位空置率30.4%。

  目前,乌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主要存在机构床位多、集中供养率偏低,部分区(县)供养标准未能适时调整等问题。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要完成现有8所公办福利机构的改造提升任务。“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构和孤儿集中收养机构配备护理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心理疏导员、专职康复技师及驾驶员、厨师、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乌市集中收养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有专业护理人员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有专门的教师进行学业辅导。公办养老机构,在完成乌市有意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任务后,可面向社会老人开放。

  今后,乌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区(县)予以表彰,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