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低收费民办幼儿园有望获补助金

19.03.2015  13:43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张向阳报道)乌鲁木齐市各区(县)能够达到相关条件的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可获乌鲁木齐市财政奖励性补助金。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10个月计算。

  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对外公布的《乌鲁木齐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给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的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带来了这一利好消息,该办法的实施日期为2014年1月。乌鲁木齐市政府期望通过奖补资金引导,促使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促进民办幼儿园自主采取措施,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按照规定,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申请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必须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并逐步达到5个办园条件。

  奖补资金至专项经费,不能随意支出。必须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校舍,支付安保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及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除缴纳教职工社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人员经费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凡享受奖补资金的民办幼儿园,除向家长收取市发改委核定的幼儿园保教费外,严禁巧立名目,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费、各类兴趣班费等。严格伙食费管理,按伙食成本收取,收支平衡,不得有结余。违者将在全市通报批评,资金予以没收,并追回奖补资金,同时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

  据悉,自2014年起,乌鲁木齐财政设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

   申请补助幼儿园需达到的办园条件:

   园舍条件及规模:

  幼儿园园舍必须设在安全、无污染、无噪音区域内,单门独院。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生均不小于9.9平方米;每班有独立配套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活动室、寝室的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54平方米(活动室、寝室不分设的,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卫生间每间不少于15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场地平整干净。租赁园舍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举办幼儿园不少于3个班。

   办园经费:

  举办幼儿园的经费由主办者自筹,申办幼儿园时,开办经费必须到位,并有资信证明;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人员素质要求:

  园长具有幼师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教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强,政治素质好,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有幼师及以上学历占教师总人数的80%以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好,胜任教育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并持有岗前培训证,热爱幼儿,受过岗前培训,具有一定的保育知识;医务人员必须是幼儿园专职人员,具有卫生中专以上学历,或在卫生保健部门受过2个月以上幼儿保健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人员编制:

  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与幼儿人数之比为:全日制1:5-1:7,寄宿制要求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至少每班增配1名专职教师和1名保育员。幼儿园聘任的兼职教师应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幼儿园聘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与其签订长期聘任合同。园长:6个班以下(含6个班)设1人,7-9个班不超过2人;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幼儿园可设3人。医务人员:设1人,在园幼儿超过200人应相应增加。

   收费标准:

  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后,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低于600元(不含600元)。

   获补幼儿园收录幼儿的条件:

        奖补资金将按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数计算,补助范围为就读幼儿园大中小班(不含托儿班、学前班)的本市户籍幼儿和同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

  幼儿父(母)须在本市居住,需提供在本市暂住证及原籍户口,暂住证应表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幼儿父(母)须在乌鲁木齐市务工,需提供幼儿父(母)在本市务工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劳动合同的需在社区开具证明;

  幼儿出生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奖补资金的补助标准:

  凡被审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享受中央资金补助外,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足500元/生/月的,差额部分由乌鲁木齐市及区(县)财政给予奖补到600元/生/月;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足600元/生/月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乌鲁木齐市及区(县)财政给予奖补100元/生/月。

  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10个月计算。幼儿园核定人数为每班35人,财政补助按核定人数发放,不满35人的按实际人数发放,超过部分不发放。每个幼儿在整个学前教育期间财政补助资金最多只能按3个学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