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9.12.2016  20:07

  (2016年12月27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7年2月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乌鲁木齐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乌鲁木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17年乌鲁木齐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表决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十、表决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十一、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