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均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2.4倍

20.10.2016  13:10

  本报讯 (记者 李宁艳 )今年, 乌鲁木齐市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补助人均标准五年间提高2.4倍。

  10月1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上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面向辖区常住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涵盖服务人口达320余万人,包括15类51个服务项目。

  自2012年起,乌市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目前常住人口补助标准达人均每年 85 元,较 2012 年人均 25 元增加 60 元,增幅达240%,超过国家规定人均不低于 45 元的水平,位于全疆之首、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