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举行不动产登记首证颁发仪式

06.12.2016  22:04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讲话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薛斌讲话

颁发仪式现场

颁发仪式现场

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薛斌对登记大厅进行现场调研和观摩

 

11月3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举行不动产登记首证颁发仪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薛斌、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仪式,并向6位首批领证权利人代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薛斌对做好乌鲁木齐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按照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抓紧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标准;二是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机构编制、资料整合、系统对接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部门互通、上下联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的平稳、有序过渡;三是从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增强业务操作技能,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乌鲁木齐市全域的发证标志着自治区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哈德尔别克·哈木扎通报了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截至11月25日,全疆14个地州市、103个县市区中,已有13个地州市、97个县市区实现“发新证、停旧证”。其中:28个县市区的登记增量数据已连接到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德尔别克·哈木扎强调,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颁发了首证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始的第一阶段,后续还有许多繁重的任务要去完成。希望乌鲁木齐市继续巩固拓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为2017年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工作目标夯实基础;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充分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联系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技术规范衔接、档案资料移交、数据交换和共享等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序高效地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尽快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的划转,配齐配强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班子和人员队伍,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充分保障登记发证、数据整合、场    地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希望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的干部努力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实现登记工作的平稳过度,并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要求,按期实现与部不动产登记局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连接和登记数据上传,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历史的责任感,创造性地完成好自治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仪式后,与会人员前往房产大厦2楼,对登记大厅进行现场调研和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