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获批 四类区域禁止开发

09.02.2015  19:10

  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批复了《乌鲁木齐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2020年)》,按照开发方式由强至弱,划分市域空间为重点开发区、适度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

制图/杨波 孙晓华

  8日,记者从乌市发改委获悉,规划确定了各区的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在重点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内,构建“双轴、一城、一区、两组”空间开发格局;在生态保护区和禁止开发区内,构建“四区、四廊、一环”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同时,《规划》要求分区引导产业发展,集群促成产业基地。

  南部山区及农业区域,发展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低碳风能、生态科技、农林牧业;

  中心城区南部,促进以商业服务、娱乐休闲、旅游服务、亚欧经贸合作为主的第三产业提升;

  中心城区北部,布局城市新区和工业园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金融业和信息产业,建设综合性产业发展区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工业园区,重点推进以风电装备制造、汽车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打造我国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重点推进生物制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会展片区,大力推进会展经济、商务金融等产业发展,打造自治区现代服务业基地;

  城南经贸合作区,加快亚欧经贸合作和国际物流等领域的产业集聚,打造我国重要的亚欧经贸合作产业基地;

  南山旅游基地,以乌鲁木齐县驻地、水西沟和板房沟为核心,整合甘沟片区、达坂城片区的旅游资源,重点构建生态旅游产业、农林牧业等产业集群,打造国际化旅游产业基地。

  乌市发改委表示,规划的获批,明确了不同空间发展的主体功能,有利于解决有限的发展空间与日益扩大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提高工业化、城镇化的空间配置效率。

  主体功能区划是指在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

  2013年,我区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的首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明确了自治区级主体功能区范围、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于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