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院电子卷宗移送提升审判效率

22.09.2014  16:25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萍报道)从一审结案移送卷宗至二审法院至少需要两三个月时间,长期以来,这种耗时低效的程序一直影响着法院立案工作。9月15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行,该院全面实现所有案件的电子卷宗移送,审理时限缩短了一半。

  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杨新芳介绍,2013年,法院结合现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审理案件的立案施行办法(试行)》,对上诉案件立案材料的移送、上诉案件的立案审查部门、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两级法院的电子卷宗移送考核进行了规范。

  同时,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民事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录入细则》对一审电子卷宗扫描标准、民事上诉案件录入的信息和移送的材料、民事上诉案件登记表的填写要求、民事上诉案件所要求下载和扫描的材料进行了规范。

  运行一年以来,这项工作已显示出的便捷和优越性让立案庭所有成员感到高兴。以前物理卷宗从基层法院一审结案到移送二审法院正常需要二三个月,现在时间缩短了一半。在二审立案审查过程中,以前每人每小时大约审查录入6件—7件案件,现在每人每小时可以审查10件—12件案件,效率提高了一半。最重要的是加快了上诉案件的移送时间,从一审宣判到二审立案只需要一个多月,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使得当事人的诉求得不到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