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税部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释放创业积极信号

23.07.2015  10:38

  乌鲁木齐国税部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释放创业积极信号

  逾1.6万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

  2015年年初,乌鲁木齐乐凯胶片有限公司按照新所得税缴纳标准,上半年可少缴纳所得税1367元,同比减少近六成。公司总经理杜立明说,对仅有5名员工的小企业来说,减税的每一元都很有作用。

  乌市像乐凯胶片这样的企业还有不少。2015年以来,乌市国税部门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12项举措,乌鲁木齐逾1.6万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到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税额达6700余万元,享受户数及享受税额两项指标均增长1倍以上,享受面达100%。

  2014年10月,国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从两万元提至3万元;2015年2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度“升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乌市国税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列为“一号督查”事项,采取简化申报程序、严格定额征管、信息化申报控制等多种措施服务中小税源发展,确保国家政策顺利落地。据乌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乌市盈利小微企业均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户均减免税额4083元。

  这位负责人说,通过扩大优惠范围、简化手续,让更多小微企业纳入减半征收范围;通过税务部门宣传、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让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更加便利。这一系列措施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给市场释放出积极信号——创办企业的门槛低了,负担轻了。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扩大到20万元(含)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闻链接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了中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将核定征收企业首次纳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在增值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2013年8月1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

  多举措落实小微所得税优惠

  为确保税收优惠落实到位,乌市国税局在2015年年初就制定了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在所得税工作安排中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法宣传和所得税日常工作进行布置,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2014年汇算清缴工作中落实到位,并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开展和落实。

  一、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围绕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调整、简化备案等内容,结合税收宣传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区县局在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和载体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条件、办税程序及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等,让纳税人掌握政策。

  二、落实执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备案手续。积极宣传查账征税和核定征税小微企业简化备案方式的同时,严格落实执行确保小微企业简化备案管理工作到位。

  三、运用申报软件提醒功能,结合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重点监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进度与享受税收优惠的准确性,及时反映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筛选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地按季度统计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2014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定期发布小微疑点数据,共发布疑点数据6期,涉及1000余条,并及时进行更正。

  五、加强政策落实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列为“一号督查”事项,列为绩效考核。细化区局考核项目,重点考核政策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六、开展政策调研和政策效应分析。在汇算清缴期和季度申报期间,深入区县局开展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结合各局目前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和分析工作。

  七、配合12366纳服热线,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投诉的核实等工作。

  设置咨询专岗服务小微企业

  为确保做到企业“应享尽知”,乌市国税局在区县国税局专门设置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咨询岗”,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解答小微企业疑难问题。

  同时,结合“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周”,乌市国税局在各区县国税局全面落实上级“提速、减负、首问”的要求,宣传税收政策,了解询问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希望税务机关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对内对外集中培训。各局利用年度汇算清缴政策宣传对广大税务干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借助纳税人学校对10000余户次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培训,其中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

  税法宣传进社区,向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更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专栏”,及时发布小微企业最新政策;发放《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并在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通过多种信息媒介进行宣传。通过各局外网、交大龙山网页、税企互动平台、户外大屏幕、电子滚动屏等多种现代化传播手段,宣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此外,结合《纳税服务规范》2.0,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将小微企业的管理重点由事前转为事后。 (刘书成 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