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6.01.2017  19:10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在2016年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创建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突出思想内涵,立足岗位,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依托“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教育等,积极营造思想健康向上、道德文明高尚、作风积极优良的工作生活氛围,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分局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逐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我局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017年1月,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