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纪实

16.12.2019  11:31


近日,在沙依巴克区园林管理局开展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为绿化做贡献”主题活动中,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和结对亲戚一起在花卉培育温室养护绿植,交流剪枝技巧,为来年绿化工作做准备。(记者蒋晓摄)


今年8月,在水磨沟区立井街东湖丽景小区内的“同心园”小游园,辖区各族居民跳起欢快的舞蹈。2017年,立井北社区老楼房片区荣获乌鲁木齐首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称号。今年,水磨沟区新建了该游园,给辖区各族居民提供一处休闲娱乐的场所。(资料图片)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这里,巍巍天山见证着“亚心之都”的沧桑巨变;这里,魅力边城诉说着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手足相亲,团结和睦,是各族群众恪守传承的民族情缘;风雨同舟,守望相助,是各族兄弟姐妹齐心高奏的团结乐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将实现各族群众的“团结梦”和“发展梦”融入“中国梦”,凝聚起“筑梦”的强大合力,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一步擦亮了民族团结这张名片。

加强顶层设计 确保创建活动“聚人气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坚持为各族群众做好事的公交车驾驶员谷祥峰;扎根基层16年无怨无悔,坚持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做实事好事的社区干部热先古力·托乎提……近年来,乌鲁木齐通过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市、区(县)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社区(村)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定期总结表彰,发掘出一大批民族团结模范人物。从制度设计上,引导形成了人人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争做贡献的生动局面。

自2016年9月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把创建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各级党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层层推动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实施意见和考评指标等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将创建活动测评指标细化分解为12个方面50类248项具体任务,明确测评标准、分值和测评方法,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压实创建工作的具体责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把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人、财、物及政策措施等方面对示范创建工作给予支持保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创新形式载体 探索特色创建之路

位于团结路的石化小区,各族居民一起将小区打造成花园小区,以花为媒促进邻里情。新民路西三巷70号大院的各族居民,见面问好,休息时坐在一起聊天,逢年过节相互拜访,谁家遇到困难一起想办法解决,大家用行动为大院赢得“民族团结大院(小区)”的荣誉。机务段路西社区利用小游园等为居民打造活动场地,设立“民族团结之家”,这里有各民族的风俗介绍,有结对亲戚认种的团结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乌鲁木齐不断丰富形式,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结亲周”活动为载体,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N”活动,以“五微行动·无微不至”活动为抓手,用“微谈心”解心结、“微关怀”暖心窝、“微课堂”清头脑、“微视频”增友情、“微典型”添动力,切实以一个个“微行动”架起各族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不断创新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打造“十进”品牌,创建“民族团结大院(小区)”、打造“民族团结之家”活动阵地等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个大院(小区)先后被评选、命名为“民族团结大院(小区)”,占全市大院(小区)总数的80%以上。

着力改善民生 让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固原巷社区成立了一个“凯丽说事点”,居民有事首先想到的是去社区寻求解决办法;永乐社区干部方莹和别克努斯汗·吐尔逊,在日常问候、互帮互助中成了好姐妹;张瑞和阿依努尔·杰达拜因合租相识后,相互鼓励,取长补短,一同创业开办了理疗店,生活越来越好……

乌鲁木齐各族干部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担风雨,共同建设、守护美好家园,共筑美好幸福生活。

乌鲁木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每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建设,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大惠民工程”的基础上,实施“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例如对城乡公厕进行了改造提升,为各族群众提供干净整洁的如厕环境;建设停车场(库),实现新增泊位,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等。全面落实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政策,不断提高社保待遇,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实施“六句话”项目,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乌鲁木齐用心浇灌的民族团结之花,已经结出累累硕果。通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团结融洽,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扬帆正当时,起航砥砺行。站在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新起点上,乌鲁木齐必将为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