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企业获市级名牌给予十万元奖励

08.04.2016  10:21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乌鲁木齐企业如果获得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称号,将得到一次性10万元的奖金奖励。

  这是4月5日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内容。

  昨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企业都是参加新疆“名牌产品”的评选,这是首次设立“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目前,正在准备名牌产品评选的细则、评审专家库等相关工作,将尽快通知企业申报“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

  据了解,《办法》所称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是指产品质量在全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评选由企业自愿申报,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乌鲁木齐市名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名牌产品评选和审定。乌鲁木齐市名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