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最美乌鲁木齐人-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17.03.2015  20:33
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发挥典型选树、示范引领作用。今年3月在全市继续开展每月一主题的“最美乌鲁木齐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主题  

  最美基层干部。 

   二、评选范围  

  各区(县)从全市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中推选。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从各单位下派到社区(村)的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中推选。 

   三、推荐标准  

  1、能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焦裕禄精神为镜,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能尽职尽责履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能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注重家训。 

  4、能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5、能积极参与维护首府社会稳定,政治立场坚定。 

  6、能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村)创建工作并率先参加文明户评选且成效明显、群众公认。 

    四、评选步骤  

  (一)推荐申报(3月5日-15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单位负责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并填写《“最美乌鲁木齐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报送工作或生活照片1张(jpg格式,100kb左右,电子版)和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于3月15日之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二)遴选公示(3月16日-22日)。评选活动办公室会同纪检委、组织部、计生委、综治办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遴选,从中推荐出“最美基层干部”参评人选,并于3月18日前将个人简介、典型事迹在乌鲁木齐晚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和新疆网、红山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三)投票评选(3月23日-29日)。评选活动办公室将依托红山网开设“最美乌鲁木齐人”专属投票窗口,采取围绕主题、面向社会、实名注册、网络评选方式进行网上投票,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得票统计。 

  (四)评审确定(3月30日-31日)。评选委员会以典型事迹生动感人、社会引领作用明显、得票数量名次列前等条件,综合评选出10名“最美基层干部”。结合每月一个主题的系列评选推荐,所当选的“最美乌鲁木齐人”将在年底以颁发证书、媒体公示等方式进行集中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要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人物可敬、可信、可学。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始终,采取设置专栏、专题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要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吕红  联系电话:4168065传真:46027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乌鲁木齐市文明办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