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三轮车被查扣 车主大喊“警察打人了”

09.09.2015  10:27
原标题:一路口两小时查扣15辆问题摩托车 驾驶人为避扣车“各显神通

8日10时许,在乌鲁木齐市金沙江路中段,一辆私家车被一辆红色摩托车刮蹭,摩托车司机丁某与轿车车主商量:“我给你磕个头行不行?我真没钱赔。”轿车车主见状只能就此作罢,开车离开。

9月8日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的为期一个月路面秩序净化行动的第三个重点行动日。当日,在金沙江路与克西路路口,两个小时内,警方共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及电瓶车15辆。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对于无牌无证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将按处罚上限4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

2012年1月1日,乌鲁木齐出台最新“禁摩令”,根据规定,乌市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在中心城区以下范围内的道路上通行:燕儿窝路-燕北立交以北;迎宾路-友朋街-天津北路-喀什东路-米东南路-红光山路以南;七道湾路-沿河路-水磨沟路-东泉路-东大梁东街-博格达路-红雁路以西;雅山南路-雅山北路-西外环以东的道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摩托车及电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同时禁止人力车、助力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及其他擅自改装带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通行。

9月8日上午,在金沙江路与克西路路口,交警部门将查扣的三无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推上拖车,拖离现场。彭芳摄

现场

三轮车被扣,车主大喊“警察打人

8日,在金沙江路与克西路路口的执法点,一辆无牌三轮电动车被查扣,一名男子和两名女子在车旁拒绝民警将超标电动车拖离现场。

见民警不为所动,三人开始大声喊叫:“警察打人了!”在旁边围观的部分被扣摩托车驾驶人也一起大喊:“警察打人了!”而这一切均被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下来。

在长江路小商品批发城附近,一名老者也因不满其三轮电动车被暂扣而大发脾气,老者告诉民警,如果车被扣了,他也没办法回家了。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民警只能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解决。随后,另一名年轻女子骑的超标电动车被警方暂扣,女子爬上拖车阻止拖车工作,经过民警的劝说,该女子才逐渐冷静下来。

分析

99%电动车超标发生事故难索赔

沙区交警大队西北路中队中队长白军介绍,目前,北园春片区因有批发市场,周边道路摩托车、电瓶车上路现象很多。

我们辖区60%以上事故都涉及摩托车,这类车辆稍微多拉些货,刹车就不灵敏,极易引发事故。”白军说,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多会弃车逃跑,这也给事故定性造成困难,受害方也很难得到索赔。

白军介绍,目前电动车99%属于超标车,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需登记、领取牌照后才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办理相应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要经过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另外还需购买强制保险。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或三轮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