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男子冒用逝者身份信息买房被罚

10.03.2015  15:34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徐阳 通讯员尹新星报道)为了让妻子在乌鲁木齐市成功落户,阿某用一位已病逝多年的人的身份证买了房。一年后阿某的小伎俩终被社区民警识破,因其行为触犯了《居民身份证法》中的相关规定,3月8日,阿某除了上交那张帮自己大忙的身份证,还被罚了500元。

    2月5日晚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西河坝派出所驻西河坝后街社区民警翟凯杰在入户清查到龙泉街一家属院的阿某家时,发现户主阿某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与其户口簿上的不一致。通过比对,翟凯杰发现,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属阿某所有,但另一串“公民身份号码”则属于另一于5年前因病去世但其家属没有对其户口进行注销的男子。阿某和逝者的年龄、面貌特征极为接近。

    次日,接到传唤后,阿某赶到派出所,说出了自己使用逝者身份信息的事。阿某2015年42岁,2011年,他告别妻子从新疆和田老家来到乌鲁木齐市做玉器生意。到乌鲁木齐市后没多久,他便有了在乌鲁木齐市落户的想法,但他并不具备在乌鲁木齐市落户的条件。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他拿到了一张印有自己照片、姓名等身份信息的二代身份证,但“公民身份号码”却属于一个陌生人。

    2013年,阿某先用自己和田的二代身份证在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自己在乌鲁木齐市落了户。2014年年初,阿某又想让远在和田的妻子也在乌鲁木齐市落户,在咨询得知“夫妻投靠落户”的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在乌鲁木齐市落户满4年时,阿某耍起了“小聪明”,他用那张冒用身份信息的二代身份证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为妻子在乌鲁木齐市落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