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医院消防通道 停满私家车(
1月8日,在乌鲁木齐天山区金坤小区,地下消火栓处停放了不少车辆。 魏向阳 摄
即日起,乌鲁木齐停车场将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停车场将进行曝光。
针对近期哈尔滨“1·2北方市场仓库”火灾事件,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联合消防、发改委、交警等部门组成了机动车停车场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市火车站、医院、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停车场进行检查。
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技楼,督查组发现,十余辆社会车辆停靠在医技楼前,墙上张贴着一张醒目的标识,上面写着“消防登高车停放位置,其他车辆禁止停放”。
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登高作业区需预留出整体建筑物周长的1/4区域,而医技楼前并没有预留出一个空位。
该医院停车场相关负责人林成卫解释说,医院共有400个停车泊位,而床位有3500余个,由于停车位供需不足,停放在消防通道的车辆只能先行停放,然后在停车场管理员处登记备案,以保证随时挪移。“我们将会尽快整改,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随后,督查组对火车站、火车头儿童大世界商贸城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检查,其设施及人员配备较好。在火车头儿童大世界商贸城门前,车辆有序停放,消防登高作业区及消防通道都保持畅通。
商贸城一楼靠门处还设置了消火栓,连接后可达50米。此外,在消火栓下方,还粘贴了醒目图标,要求禁止在周边放置物品。
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停车场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消防通道及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等。检查要求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机制,设置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加强日夜巡查,严格执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高级工程师李守斌说,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罚款。
继续阅读 高层楼体周边不能被占
8日11时,督查组来到南门国际置地,看到几辆私家车将B3和B4两楼之间空位全部侵占,行人只能在车辆的空隙处穿行。
“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是环形的,所以楼体周边的区域不能被侵占。”李守斌说,我们要求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4米,高层建筑中可燃材料与火源集中,可燃物多,而且发展速度快。火灾容易发展成为立体火灾,如果登高再遇阻,损失不可估量。
随后,督查组来到金坤小区。通往小区的主路上,几辆车在路两边停放,中间供行人和车辆通行的位置不足1.5 米,而该小区的消防通道几乎停满了车辆。
看到被侵占的消防通道,居民王女士也很是担忧。“一到晚上小区路上双向停的都是车,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被堵在外面进不来,那怎么办?”
新疆新金坤物业有限公司AB区负责人马丽介绍,小区共有停车泊位70~80 个,而千余户居民的小区拥有400~500 辆车,停车需求无法满足。17 栋楼设置了十余处消防栓,但由于车辆停放,阻挡了空间。
不少业主为了图方便,选择就近停放,他们为此调整了停车程序,短时间的外来车辆不能进入小区。
李守斌介绍,根据2014年全年的统计,全市共发生消防事故2900 余起,其中50%为居民小区发生的火灾,火灾事故中死亡11 人,其中8人为居民死于家中,小区防火工作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