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机场选址获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

07.09.2018  14:47

乌苏机场是我区“十三五”规划项目之一,该机场的建设对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发展特色旅游业及区域经济,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边疆安定团结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该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派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多次赴北京落实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我委不懈的努力,9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新疆乌苏机场选址的批复》民航函[2018]862号对乌苏机场选址进行了批复,同意将夹河子场址作为新疆乌苏机场的推荐场址。乌苏机场选址批复,标志着乌苏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为推进后续工作和早日建成通航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国民航局场址批复要求:一是有关单位继续按照民航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夹河子场址气象要素进行观测记录,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机场设计方案。二是抓紧就机场空域规划使用方案与军方进行协调沟通,尽早达成书面协议。三是要将夹河子场址纳入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做好场址发展用地、净空和电磁环境的保护工作,为机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研究论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机场建设、运营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乌苏机场预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