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监测站开展冬季锅炉监测

15.01.2016  17:34

  乌苏市环境保护局张新娜报道:为保护和改善乌苏市大气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的有关规定, 近日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38家企业冬季生产、采暖锅炉开展了监测工作。监测因子包括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林格曼黑度和噪声。监测的同时对联网集中供热管线采集热水能够满足需求的,建议其并入集中供热管线,力争减少污染源;并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预计监测工作将在1月底完成,监测结果将为排污申报核定、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确保完成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