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仪器检定工作

24.11.2014  20:07

  乌苏市环境保护局吴娟报: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可靠性,乌苏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质量手册》等的相关要求,于2014年11月21日邀请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二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站对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仪、离子色谱仪、红外测油仪、分光光度计、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等25台(套)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检定校准;烟尘烟气测试仪、噪声仪、温湿表、32件玻璃器皿等送至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检定。经过现场严格测试,各类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稳定,标样测试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等指标均符合检定要求。

  这一年来,我站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积极完成仪器检定工作,不断强化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仪器设备的检定、使用和维护,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为环境监测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