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乌苏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

31.05.2016  08:06

2016 乌苏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乌苏市委宣传部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乌鲁木齐市马拉松长跑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6月25日早晨8:30在乌苏举行

四、竞赛项目

  马拉松(42.195公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五、竞赛组别

男子马拉松组,女子马拉松组、男子半程马拉松组、女子半程马拉松组

六、出发时间

  2016年6月25日8:30出发

七、起/终点位置

  (一)起点:乌苏市体育馆

(二)终点:乌苏市体育馆(马拉松项目)、乌苏市体育馆(半程马拉松项目)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起跑方式:分区起跑,参赛选手进入指定区域集结。

  (三)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四)比赛计时:

  1、本次比赛对马拉松项目和半程马拉松项目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

  2、在起终点及沿途设有计时地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地毯且达到规定次数。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次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规定时间完赛后凭计时芯片领取奖牌。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限时对社会交通进行全线封闭。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项目

距离

关门时间

半程马拉松

21.0975公里

11:30(出发后3小时)

马拉松

42.195公里

14:30(出发后6小时)

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沿途的收容车或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

  (六)存取衣:

  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到对应号段区域领取本人衣物。组委会建议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比赛当天在起点,组委会对参赛选手寄存衣将于8:00停止服务,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2:30前,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5:3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5天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由选手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七)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及各竞赛项目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站;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八)本次比赛将按照国际田联及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九)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后期请查阅《赛事指南》。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马拉松项目、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8周岁以上(1998年当年出生)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妊娠;

  8、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三)报名办法

  1、马拉松项目限报800人,半程马拉松项目限报1200人。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项目报名人数超过限报名额后,参赛资格获取将采取抽签办法。

  2、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赛事官方网站填写信息并支付费用。

  3、赛前组委会将通知选手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查询参赛号码。

  4、参赛物品领取:

  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赛前在官网发布。因故无法参赛的选手,需他人代领除号码布和芯片以外的参赛物品,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被代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领取。

(四)报名费、报名时间

1.马拉松项目200元人民币/人;半程马拉松项目200元人民币/人。

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9日12:00-6月16日00:00

十、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总成绩男、女前三十名的选手(按净计时成绩),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单位:元)

  (二)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总成绩男、女前二十名的选手(按净计时成绩),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单位:元)

  (三)上述所有奖项,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奖金于比赛日后20个工作日联系获奖选手进行发放(被抽检兴奋剂的选手需等待兴奋剂检查结果公布后发放)。

  (四)马拉松项目、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前三名选手现场分别颁发奖杯。

  (五)在关门时间内完赛者,凭本人有效号码布和计时芯片领取完赛物品和完赛奖牌。

  (六)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天后登录赛事官网查询成绩。

  (七)比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赛事官网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内选手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赛事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八)公示期结束后选手可在官网下载及打印证书。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十一、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2016乌苏国际马拉松赛比赛资格及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予以追加处罚: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参赛者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

  9、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

  10、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

  11、出现不文明行为,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2、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和号码布给他人替跑者,报名者和替跑者皆属违规,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二、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责任自负。

十三、乌苏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一)联系电话:0991-236398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11:00-19:00)

  (二)Email:[email protected]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乌苏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