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质监局规范液化气市场 气瓶流通将全程监控

12.03.2015  15:38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12日电 (李晓啸)4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将实现液化石油气流通的充装、换气、运输、使用环节全程监控。

11日,记者从乌市质监局了解到,201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质监局将联合市建委(燃气办)、中石油昆仑燃气新疆分公司等单位,开展“燃气安全 利剑行动”,集中规范乌市液化气市场。

据了解,在对液化石油气流通实现全程监控之前,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标签项目建设已完成近20万只。

同时,全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卡机联动安装调试完毕,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都具备电子标签,由此实现4月1日全市液化石油气流通用环节的封闭运行。

市质监局副局长李展航介绍,目前,全市所有充装企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从充装站出来的钢瓶均有塑封口、钢瓶编号和电子标签,这也相当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三个“身份证”,全市还落实了钢瓶实名制,所有到用户手中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都应有用户档案。

2014年,市委市政府发布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方案,实行以旧换新,推行实名制、实施电子监管,要求市质监、建委(燃气办)、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运管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打击无证充装(换气)站点和充装(换气)站点充装报废钢瓶违法行为。

李展航表示,全市已回收25万只废旧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处理了21万只,但依旧存在不正规渠道的液化石油气,其中包括,乌市周边跨区域充装乌鲁木齐市产权钢瓶的现象屡禁不止等现象。

目前,全市有两家充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分别是中石油昆仑燃气新疆分公司和新疆燃气集团。

市质监局提醒市民,如果家中有闲置或已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与上述两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联系,中石油昆仑燃气新疆分公司:6279777,新疆燃气集团:96517,届时上述两家企业将指派工作人员按市政府定价每支钢瓶30元的价格回收。

此外,2015年“3·15”宣传月期间,市质监局还将以“依法监管 阳光消费”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民生计量、电梯监管、白酒生产企业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