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被定为国家供水救援基地

18.05.2015  12:00

  新疆网讯(记者刘艳红)为保障突发自然灾害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后的安全供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住建部选定了八个省市,实施国家供水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我市名列其中,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将落户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水质监测中心。

  5月14日,住建部等相关部门调研专家组一行10人,来到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水质监测中心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和实地踏勘。

  水业集团水质监测中心书记王茹介绍,每个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将配备4台应急净水装置,2台应急水质监测车, 1 台指挥车辆,价值2000多万元。每套应急设备供水规模达到每天480立方米,救灾时可为12万人提供基本饮水需求。

  供水应急基地建成后,将在地震、洪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供水设施无法供水时,进行应急供水。同时,在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造成城镇供水设施不能正常供水时,提供应急水质检测服务。

  同时,基地将实现快速应急响应。应急供水装备在灾后12个小时内到达灾区,24小时后供水能力倍增,最大达到距离540公里,覆盖范围90万平方公里。

  王茹说,目前,我市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已完成,应急设备预计明年到位。投入后,将大大提升我市及全疆的水质监测力度及应急能力。

  据悉,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具体要求,住建部在全国范围,按照区域分布,选定八个省市,实施国家供水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分别为新疆乌鲁木齐市、辽宁省抚顺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绵阳市,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增强国家抢险救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