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筹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

28.02.2015  11:24

  新疆网讯(记者郭玲)乌鲁木齐正在筹备建立全社会节能监察局,由市发改委管理,将担负对节能目标考核、节能评估审查等督查作用。

  昨日(2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全疆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全社会节能监察体系,并形成了节能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去年10月23日,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挂牌成立,正式启动了全社会节能监察工作。

  全社会节能监察局的主要职能是开展节能减排监察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落实情况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并依法受理和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去年,乌鲁木齐也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71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进行扶持和监管。

  自治区发改委的统计显示,2014年,全疆各级发改委成立72个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获得中央预算投资5692万元资金支持,共配置了79台节能监察执法车辆及节能执法取证仪器设备。

  今年2月11日~13日,自治区发改委对72个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发放了节能监察执法车辆。

  目前,全疆已成立97个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其中自治区级全社会节能监察机构 1 个,地(州、市)级节能监察机构13个,县(市)级节能监察机构8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