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向困难家庭发取暖补助

04.11.2016  01:05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乌综宣)随着天气转冷,乌鲁木齐市开始全面解决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各区陆续向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助。全市将有1.8万户共计2.6万余人因此受益。

  笔者日前从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了解到,2016-2017年度供暖期困难群众取暖救助标准为: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燃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方式集中供暖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参照乌鲁木齐市廉租房标准)之内的,进行全额补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自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补助冬炭费。

  据了解,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对象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组织部门确定的社区“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农牧区“四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在乡退伍老军人)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在此之前,这些困难家庭已经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经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各区县已陆续开始为辖区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



责任编辑:伏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