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县启动“民族团结文化大院”创建活动

27.04.2016  11:20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乌鲁木齐县将启动“民族团结文化大院”创建活动,今年每个乡镇都将力争建设一两个示范点。
  4月26日,乌鲁木齐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启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乌鲁木齐县县委书记杜明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民生改善、落实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七个方面对全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乌鲁木齐县有130年的历史,形成了多民族大杂居的格局,生活在这里的农牧民长期相互帮助、相互欣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此次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院,乌鲁木齐县每个乡镇都将力争建设1~2个示范点,引导各民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争做民族团结思想的宣传者、民族团结文化的传播者和民族团结工作的践行者。
  活动要求,汉族干部从今年起须掌握10句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同时还将以“南山国际旅游区”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机遇,推进民族团结、扩大就业、生态保护、新型城镇化等嵌入式社会发展模式。
  乌鲁木齐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李亚芬说,在民族团结进步年将更好地把民族宗教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宣传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引导各族群众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作为乡镇领导干部,要率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多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更好地促进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秦江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