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之际预防垃圾焚烧污染大气环境

27.04.2016  20:47

  初春将至,各种垃圾显露,为有效禁止对清理的垃圾进行焚烧,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加强春季露天焚烧垃圾监督检查的通知》(新环监察【2016】23号)文件要求,环境保护局与市容、环卫、消防、社区等部门联动,积极部署安排,重点查处环卫保洁、建筑施工、垃圾池、垃圾箱内等地垃圾就地焚烧行为,采用多种措施实施有效预防和执法监督。

  截至目前,阿勒泰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人员186人次,整治焚烧垃圾行为5起,教育违规群众20余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50余份,有效地遏制了辖区焚烧垃圾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