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国标

04.11.2014  01:35

10月31日,记者从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经督导评估,新疆12个县(市、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这12个县(市、区)是水磨沟区、沙依巴克区、泽普县、富蕴县、阜康市、沙湾县、福海县、新源县、若羌县、玛纳斯县、库车县和昌吉市。

此次评估中,乌市水磨沟区从2010年至今,共投入19.2亿元用于教育,每年安排3.5亿元用于随迁子女,共接受1.5万名随迁子女。同时,先后接受17所企业和农村学校,占该区学校总数的77%,投入5.2亿元,用于校舍及标准化建设,使移交学校与区属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而沙依巴克区从2010年至2013年,共投入16亿元用于教育,沙依巴克区先后投入5.1亿元对24所市属及企业、农村移交学校进行改造。

此次督导检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本学条件个别指标不达标,教师队伍整体超编,结构性缺编是目前教育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城市快速发展、随迁子女增长迅猛以及老城区改造等问题,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班额过大现象。(记者周坤 陈彦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