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总结表彰会

03.12.2016  01:35

12月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总结表彰会,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奖励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动员部署紧紧围绕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主办,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主要媒体参加,从2015年2月启动两年来,先后走进15个地州市的乡村、街道社区,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参加访谈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以切身体会和生动案例上台宣讲介绍,在天山南北、农村牧区、街道社区掀起了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热潮,被称为“基层法治建设创新活动”“流动的法治宣传车”“人民好代表的展示平台”,活动取得突出成效。

会议指出,两年来,“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这个主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在法治建设中主动作为的组织引领作用,充分体现了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骨干主体作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总目标要求开展“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职的主体责任和重大任务。全区各级人大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带头推进全民普法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和总目标要求,并贯穿“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全过程。今后活动重点要突出宪法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促进生态环保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今年以来自治区出台的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电话和互联网实名登记条例等开展宣传教育,突出基层和农牧区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企业、进兵团团场连队、进边防、进军营行动。突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广大群众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代表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张博、里加提·苏里堂出席会议。 记者赵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