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举报丈夫贿赂公考面试官 巴中市人社局回复:举报不实

20.08.2015  11:59
原标题:妻子举报丈夫贿赂公考面试官 巴中市人社局回复:举报不实

  巴中市人社局回复截图。

  8月6日,巴中市南江县一名网友在“问政四川”栏目举报:在2015年四川巴中公务员考试中,自己“丈夫”瞿某花3.5万元买通面试官,并成功从笔试第四名挤进第二名,从而考取南江县长赤镇政府办公室一职位。此事迅即引发各方广泛关注。8月8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该局将对此事做客观公正的调查。19日下午,巴中市人社局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举报人何女士反映的情况不实。

  对于这一结果,何女士表示质疑,她声称自己有更直接的证据,将会继续举报。因为这场风波,她个人生活也受到极大影响:“被离婚”不说,腹中两个月大的胎儿也无奈引产。而对于事件全过程,被举报者瞿某至今仍然保持缄默。

  事件回放

  “妻子”举报“丈夫”贿赂面试官获公务员职位

  举报信称,瞿某,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朱陵宫街人,在2015年公务员考试中,笔试第四名,在明知自己与前三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他与其父商量,通过他“大姑父”——担任面试考官的巴中市税务局主任张某协助作弊,然后又通过原巴中组织部门干部杨某的人脉,以3.5万元贿赂面试考官,终于挤进第二名,谋得长赤镇办公室一岗位。

  举报人何女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她是一名小学老师,今年1月和瞿某相识,不到一个月办了喜宴。瞿某的父亲是长赤镇青白村支部书记,为了让瞿某有一份稳定工作,决定让他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当时瞿某笔试成绩获得第四名。6月26日,她与瞿某及“公公”、“婆婆”去原巴中组织部门干部杨某(已经退休)家中,自己当时在外面院子等候。后来从瞿家人口中听到商量结果,如果瞿某考过了,面试工作组的7个考官,每人给5000元,总计3.5万元。7月4日,瞿某成功通过公务员面试。

  调查结论

  面试严格 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实

  历时12天的调查后,8月19日下午,巴中市人社局的调查结果出炉。

  这份调查结论,首先就瞿某参加面试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经查,考生瞿某报考的南江县长赤镇政府综合职位,共招录2人,按笔试成绩的7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录名额3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计7名(最后1名并列)。因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6名考生排名自然变化为:考生瞿某从原笔试成绩第4名上升为第3名,笔试成绩折算后低于第2名0.525分。

  本次面试共设15个组,每组共7名考官。瞿某报考的职位7月4日面试,因1名考生放弃面试,实有5名考生参加面试。瞿某抽取的面试序号为587号,在第11组,面试成绩为86.6分。笔试成绩第2名的考生在第2组面试,面试成绩为84.4分,折算后面试成绩低于瞿某0.66分。瞿某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为69.555分,笔试成绩第2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为69.42分。瞿某最终总成绩高于笔试第2名考生0.135分,由此升为总成绩的第2名,进入体检程序。

  关于瞿某通过供职于巴中市地税局张某协助作弊的问题,经查明,张某并非瞿某的大姑父,双方无亲缘关系。

  笔试成绩公布之后,瞿某曾短信委托张某帮助查询成绩排名,张某认为没有必要,未帮助查询。张某确系本次面试考官之一,当天并未担任瞿某的面试考官。此前,他也未就瞿某的面试向其他考官打招呼、沟通关系。

  至于原组织部门一杨姓领导的问题,经查明,瞿某在笔试之后,通过“妻子”何某联系到杨某为其指导过面试。杨某也曾通过短信,叫瞿某用手机把穿上面试服装的全身、半身照片发过来,以指导其面试着装与仪表。

  面试之前,瞿父请杨某帮忙沟通关系,并表示愿意拿3.5万元作为活动费用的意愿,但杨某以“公招面试很公平公正,无法作弊”为由当场拒绝,3.5万元的活动费用事实上没有给。

  关于何女士的举报原因,这份调查也给出了说明:瞿父曾将这个意愿(花3.5万元活动费用)向举报人何某讲过,至于是否“花了3.5万元贿赂面试考官”,何某自己也称:“并不清楚,仅听‘公公’所说。网上发帖的原因系家庭纠纷所致,目的是想给瞿某一个教训。

  当事人态度

  举报人:会继续反映情况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事件当事人有什么看法呢?19日晚,何女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对人社局的回复表示质疑。她称,自己手上有更直接的证据,不排除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

  8月16日,何女士在瞿某陪同下,到医院将两个月大的孩子引产。她表示,两个人再也不会回到从前。

  被举报者:没有的事情不可能说成有

  事件另一主角——被举报者瞿某表示,“离婚”一事,自己“不好说得”。关于人社局的调查结果,他称自己暂时还没看到,3.5万元贿赂面试官一说,他不愿意过多解释,只是表示“没有的事情不可能说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