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规划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

02.12.2016  05:37

 

2016 年第 6

 

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各地州规划主管部门大力支持

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

自治区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开展阶段性工作小结

 

在2016年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中,各地州规划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积极协调各县市,认真配合城乡规划督察组开展规划督察工作。在各地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见面会上,地州主管局的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巡查期间与督察员座谈,亲切关怀督察员的生活和工作,对督察员发现的问题、发放的督察文书,认真督促被督察城市进行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材料。

自2016年7月至11月,自治区城乡规划第一督察组在北疆和东疆开展规划督察工作,督察范围涉及八个设市城市,3个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和两个风景名胜区。在督察组工作期间,各地市政府的规划主管领导和规划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所到城市都按照督察组工作要求积极提供规划管理档案和各种文件资料,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督察组进行项目情况调研和现场踏勘,为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昌吉州规划局对于督察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在督察昌吉市、阜康市以及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奇台县和吉木萨尔县时,昌吉州规划局副局长张乾全程和督察组一同工作,提供了州域层面所掌握的各城市的一手资料和一些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中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提供学习了昌吉州的“多规合一”工作成果。使督察组能够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客观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

第二城乡规划督察组负责塔城、乌苏、五家渠市等北疆片区10个城市、4个开发区及3个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各督察城市能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各地、市两级领导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工作,能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规划战略性研究,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塔城市、乌苏市及五家渠市规划管理的审批及规划许可工作较为规范。奎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东、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胡兵、规划局、天北新区城建局等主要领导积极辅助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在每轮督察期间都陪同开展规划督察工作,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督察工作中,予以全力配合。

第三城乡规划督察组负责南疆片区的规划督察工作。巡查期间,巴州住建局和州风景名胜管理处领导积极协调并陪同督察员在库尔勒市、开发区、博斯腾湖和罗布人村寨两个国家风景名胜管理区开展工作,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还邀请第三规划督察组的部分督察员参加巴州规划执法和行政效能的检查工作。阿克苏地区住建局局长肖继业亲自主持派遣会,为了提高效能,认真开展“兵地融合”,见面会上邀请兵团城市阿拉尔市的领导一并参会,并委派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科科长黄文卫全过程陪同督察员在阿克苏市开展工作。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州主管局的领导多次与第三城乡规划督察组的督察员座谈,亲自关心督察员的工作条件和的生活,对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办公室发放的督察文书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及时整改。

由于各地州主管局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参与,今年自治区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形成了“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联动”的有利局面,督察工作也开展的十分顺利,到目前为止共发放督察文书14份,已整改落实到位的10件。很好的树立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为各地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全疆的规划管理更加“科学、高效、阳光、公正”。(马运宝、赵红梅、王筠、刘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