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对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六大任务

02.09.2014  20:37

8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主持会议,并对贯彻努尔·白克力主席重要讲话和近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做了发言,提出了六大工作任务。

张春林主任提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自治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强有力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委是节能减排工作协调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作用,抓好国家、自治区重大节能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 加大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信息化产业发展。加大力度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发展装备制造业以及其它非资源型产业,加快轻工业发展。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低碳工作。牵头协调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村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社会节能降碳。 四是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全区57家循环经济试点管理,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循环经济重点工程试点,推进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提升我区循环经济发展。 五是 加强能源消费管理。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统筹安排自治区节能减排财政专项项目资金,支持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各级机构能力建设、节能宣传、能源消耗在线平台建设等项目。严格实施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新上项目能耗控制性指标。 六是 进一步加强节能低碳基础性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依法推进节能工作。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市场约束手段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和能力建设。推行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发展基础工作,做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开展节能减排宣传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