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中小学生圈流窜电子烟 工商局称属违法销售

18.05.2015  17:00

   吞云吐雾竟成宠?

   中小学生圈流窜电子烟工商局称属违法销售

  (记者张铃铃)真烟的外形,多种不同口味,吸一口即可“吞云吐雾”……近日,电子烟出现在市面上,成为部分中小学生的“新宠”,不少学生觉得好奇购买后,学着“吞云吐雾”,让不少家长担心。

  “要不是见11岁的儿子抽电子烟,我都不知道小区门口的商店在给未成年人出售这种产品。”近日,家住乌市喀什东路博雅馨园小区的何先生致电亚心网热线反映。

5月14日,一名青少年正在吸电子烟。亚心网记者 史纪伸 实习生 谢鹏 摄

  5月14日,记者在博雅馨园小区门口,看到两名中学生模样的少年在抽电子烟,产生的烟雾和真烟一样。

  记者在博雅馨园小区临街一家书店里见到了这种电子烟。“已经卖掉好几盒了。”店员告诉记者,电子烟有草莓、苹果、红酒等5种口味,“来买电子烟的多数是中小学生,吸这个不会上瘾,没有尼古丁什么的,孩子们就图个新鲜、好玩。

  记者花20元钱买了一支电子烟。烟体上除了一些英文字母外,既无商标、品名,也无生产厂家、产品配方。电子烟比香烟长5厘米,烟嘴处有一个小孔,记者对着小孔吸,一股带着明显香精味道的烟气冲入口中,同时白烟从鼻孔和嘴巴涌出。

  5月15日,记者在兵团二中、十一小等多个中小学校走访。当记者向学校附近店铺询问是否有电子烟时,不少商贩显得很警惕,称“最近管理很严不敢卖了”“如果需要,可以帮你订。”十一小附近的商贩说。

  记者随后来到钱塘江路国贸大厦批发市场,在一家主要经营打火机的商铺里见到了电子烟。店主称单支售价25元,批发8.5元一支。该店主称,电子烟都没有标识,她也不知道电子烟的成分,“这种电子烟销量非常好,前一天还有人一次性批发了170支,每支能挣十几元钱,一天随便卖个一二十支,利润不错。

  五星路一家烟酒店店主说正规烟酒店经营的烟类并没有电子烟。他曾私下了解过,电子烟由电池、雾化器、烟液等元件构成,烟液经加热后会雾化成烟雾产生吸烟效果,而烟液中含有丙二醇、香味剂等成分,有的还加入了尼古丁。

  记者就电子烟流行一事,在家长群和学生群中做了调查,25位家长中仅有3位知道电子烟,而他们的孩子中有一半以上知道电子烟,并知道班里有同学近期在接触该物。

  □学生说

  初二学生沈杰:草莓味的电子烟口感还是挺不错的,有种香甜的味道,越抽越想抽,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瘾了,反正大家都在抽,自己抽应该也没啥吧。

  初一学生李峰:抽电子烟有点类似玩游戏,你的朋友都在玩,你自然会跟大家一起玩,算是流行。

  □家长说

  初二学生家长李佳荣:看到14岁的女儿慧慧抽电子烟挺心痛的,女孩子家的,抽这个总归是不良嗜好,除去店家违法出售,自己也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以后还要对孩子积极引导,让她远离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三十九中初一学生家长刘女士:进入初中后,我对孩子的关注点从安全健康转向学习成绩。今天听他说同学抽电子烟,而且不以为然的样子,我真有点担心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对孩子在学校的一切完全不了解,他每天接触什么人和事,对这些怎么判断,我都不知道,而孩子也不跟我们说。今后要多和孩子聊天,只有了解,才能引导他不走错。

    监管尚空白三无可举报

  2006年,世卫组织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并未禁止电子烟销售,而且电子烟的分类、定性也尚不明确,其既非真正的烟草制品,也不属于食品药品,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国内电子烟市场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查处校园周边的电子烟时,有时难以抓到向学生出售的证据,主要还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核查其产品信息,从“三无”产品角度进行清查和整治,一般对“三无”产品进行没收,严重者可给予经济处罚。

  “居民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12315举报,12315会将情况反馈到各区县工商局进行查处。”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