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何以压不垮折不断?

12.06.2015  11:34

   编者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韧性,这是我们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这种韧性使我们成功战胜多重风险和挑战,依然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围绕“中国制度具有韧性”这一主题,人民日报理论版今天刊发整版文章,从多个角度进行阐述。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

  历经考验却始终压不垮折不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韧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这种结合,内在地包括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有刚性又有韧性,因而它能够经受住那么多的挑战和考验而不断向前发展。

  制度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韧性,这是其特点和优点。回顾历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至少经历了以下考验:

  拨乱反正的考验。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走老路,不走邪路,完成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为新时期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重要条件。

  改革开放的考验。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从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今日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改革,不断扩大开放,使中国赢得了前所未有快速发展的好形势。

  苏东剧变的考验。在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遭遇严重挫折之时,我们不仅成功捍卫了社会主义事业,而且汲取教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向前推进。

  特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在洪涝、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面前,我们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展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党和政府的组织能力以及崭新的社会风貌。

  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我们成功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了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消极腐败的考验。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利益诱惑,滑入腐败深渊。我们秉承“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考验。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们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也遇到诸多新问题。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共同推进,我们开始了新的伟大征程。

  尽管考验还没有完结,但在经受考验时已经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这种韧性是我们制度自信的重要根据。

  韧性基础:具有张力的国家治理结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从哪里来?其基础就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锻造的、具有张力的国家治理结构。

  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逐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探索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又逐步明确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国家治理结构。用几何图形来描绘,这是一个三角形的结构。而且,这个三角形的三条边都是流动的、互动的,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之间相互作用,因此这个结构不仅具有三角形的稳定性,而且是一个具有内在张力的稳定结构。还要指出的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既强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又探索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创新,提出党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要形成新型领导关系。这样,在政府、市场、社会构成的三角形之上又有党的领导,党和政府、市场、社会之间也有互动的关系,于是形成了有张力的国家治理结构。

  这样的国家治理结构,不仅具有抵御各种风险的刚性,而且具有应对内在问题和外在冲击时始终坚忍不拔、不会断裂的韧性,使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

  韧性之根:历史和文化积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韧性,不仅源于具有张力的国家治理结构,还有更深刻的根源,即我们的历史和文化。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求得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大背景下发生的,领导这一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不仅以无产阶级为阶级基础,而且通过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和联合最广泛的革命力量。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继续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实行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这一独特的民主政治路径,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的政治制度是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决定了在完善这一制度的进程中能够将刚性与韧性融于一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深扎根于我们的文化之中,这是其深得人心的重要原因。我们的文化是有自己鲜明民族特点并兼具包容开放功能的文化。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国情结合而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反映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又体现了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特点,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

  这种历史和文化的力量是无形的,却又非常强大。它决定了我们的制度具有特殊的刚性和韧性,是任何外部力量都压不垮、推不翻的。

  韧性关键:执政党的先进性

  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韧性,并不代表我们没有危机意识。能否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执政党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自我革新精神、自我净化功能的党,能够主动适应实践和时代变化,不断与时俱进。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许多特质和优点。中国共产党既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一个为民主和科学而奋斗的政党;既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又顺应世界发展潮流,是一个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的政党;既坚持党内民主,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是一个能够吸引和凝聚人民力量的政党;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是一个敢于斗争又善于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政党;既能够为人民坚持真理,又能够为人民修正错误,是一个真正没有私利的政党;既重视学习,又善于学习,是一个能够在不停顿的学习中提升素质和能力的政党。正是这些特质和优点,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能够自觉清除肌体中的“垃圾”和“毒瘤”,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在这样一个政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具有抗击和抵御各种风险的强大韧性。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

  顺应时代潮流坚持改革创新

  韧性来自自我完善

  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依赖初创阶段的制度设计奠定坚实基础,也依靠运行期间的制度完善不断巩固成熟。制度自信,来自制度体系本身所展现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也来自制度完善能力所赋予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韧性,正来源于其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能力。

  制度实践基础使中国制度充满生机活力。实践是制度之根。一种制度只有扎根社会实践,反映时代本质,符合历史规律,才能经受挑战、历久弥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辩证统一的制度形式。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保证这一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髓,不停滞、不僵化,坚持实践标准,不唯书、不唯洋。中国的现实国情要求这一制度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既不超越阶段,又及时变革与生产力状况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实践本质决定了制度的完善能力,制度的完善能力内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正因为制度的实践根基在不断变化,不可能建立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制度,才使得制度完善能力成为制度生机活力的重要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建立在顺应实践要求、遵循实践标准的制度完善能力基础上。承认现有制度体系特色鲜明、富有效率,但还不尽善尽美、成熟定型,需要不断完善、创新,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制度改革创新使中国制度走在时代前列。改革是制度生命力之源,创新是制度持续力之魂。制度改革创新本身就是制度完善能力的体现。一种社会制度在创立之后,只有依靠不断改革创新,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才能防止“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历史命运。社会主义制度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关键在于自身的制度完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表明了完善制度、发展制度的坚定信念,是对中国制度及其制度完善能力的充分自信。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完善制度,要求随着社会系统的复杂程度增强,增大制度的覆盖面,减少制度的盲区和漏洞,提高制度体系的衔接性和自洽性,克服某些制度之间的不兼容性;要求随着社会运行有序程度的增强,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延续性,让制度内化于社会机体之中,常态化运转、稳态化运作,在改与不改、变与不变、动与不动之间保持恰当均衡;要求随着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程度增强,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激励、协调、控制功能,强化制度权威,增强制度效能,减少制度疲软、制度失效现象。

  制度主体力量保证中国制度战胜前进障碍。制度是由一定主体制定和推行的,制度完善能力反映了制度主体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主体力量,既是制度自信的主体,也是制度能力的主体。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发展,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都是在人民的支持下推进的。制度完善能力在战胜前进障碍中得到彰显和强化,制度主体力量在应对困难挑战中得到凝聚和提升。面对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利益格局固化的藩篱阻碍、法治基础比较薄弱的现实差距、反腐败从治标到治本的严峻课题,我们党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显示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使命意识和人民情怀。广大人民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努力促进制度完善,汇成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巨大能量。

  解决各种复杂矛盾、战胜各种严峻挑战都证明了我们的制度有百折不挠的韧性,主体力量有勇往直前的韧劲。随着制度完善能力的日益提高、制度主体力量的日益强大,中国制度将更加成熟、定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夯实制度根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辛向阳:

  植根人民抗风击浪海纳百川

  韧性彰显生命力

  任何有生命力的国家制度都有韧性。韧性越强,制度生命力就越持久;没有韧性的制度,必然是脆弱的、经受不住考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机勃勃的活力来自它具有植根人民、抗风击浪、海纳百川的强劲韧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首先来自其植根人民的特性。人民群众凝聚起来的力量,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厚力量。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造者。离开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就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人民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服务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提高民主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人民群众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进行创业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因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受了无数风雨的洗礼、应对了无数风险和考验。而每经过一次考验,制度的力量就会越发强大。

  我们成功应对了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国际格局变化,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向前;有效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保持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效应对了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玉树强烈地震等重大灾难,夺取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胜利;有效应对了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应对复杂风险的能力和韧性,并在其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在应对各种政治风险的过程中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化解经济问题的过程中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完善了社会治理制度。我们党更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并极大提高了自身的执政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制度的韧性来自它的包容、开放和吸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不拒斥其他国家制度的长处,也不把自己的制度强加于人。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模式。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该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我们正因为懂得照抄照搬的危害性,所以从来不把自己的制度强加于人。这样的制度赢得了世界的尊重,因而具有一种别样的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善于借鉴和吸纳其他国家的优秀制度成果,从而获得丰厚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扎根中华大地,顺应时代潮流,能够内生演化和不断进步,因而始终保持一种勃勃生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植根于五千年中华悠久历史,广泛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制度建设经验,这些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会越来越成熟,其韧性也会越来越强劲。我们就是要有坚定的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宇文利:

  自信来自对韧性的体认、捍卫和发展

  韧性展现制度建设能力和发展空间

  制度的韧性由其内在品质、存在基础、组织结构和价值目标所决定,具体体现为制度的生存能力、发展潜力和实现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韧性,展现了强大的制度建设能力和广阔的制度发展空间。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并不是盲目的,这份自信恰恰来源于对其韧性的体认、捍卫和发展。

  制度韧性来源于中华文明的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国土壤,脱胎于中华文明。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中迄今为止未曾断流的文明,也是在未来途程中不断铺设并拓宽人类文明大道的中坚力量。中华文明是有强大韧性的文明,它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但绝不封闭保守,而是对异域文明高度开放、积极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承了中华文明的韧性基因,它具备强大的自主建构能力,但同时也积极汲取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从而在内生外烁、博观约取间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衍生不断持续发展的活力。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它遇到了诸多挫折和压力,也在不断应对各种挑战。不过,正是在千磨万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坚韧的成长和韧性的积累。

  价值目标决定韧性空间。一种制度有何种价值目标,就会有多强的运作力、革新力和生命力。从终极价值关怀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人的解放、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从现实价值目标看,它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维护、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向。这样的价值特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定成为具有超强延伸度和巨大生长空间的制度,当然也是最具韧性且能不断发展这种韧性的制度。

  制度与基础的互动支撑韧性生长。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制度的存在都依赖其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的支撑。一种制度是否具有强大韧性,除了要看其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是否雄厚坚实外,还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当该制度还处于弱势或遭到压制和创伤时,其应对挑战的能力,这取决于该制度是否足够先进、能不能抵抗和战胜内外压力;二是制度巩固、发展和增强其物质基础与精神基础的能力,也即制度本身对于其依赖基础的反哺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不断抵御外部冲击、修正内部失误、应对各种风险考验的进程中形成并最终确立的。之所以历经曲折而不倒,原因就在于它是先进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发挥制度作用力,保障并增强其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制度韧性表现在社会统合和结构平衡中。社会是制度孕育、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制度是否具有韧性、其韧性的程度和水平如何,都与社会的组织结构及其状态有很大关系。我国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大的社会统构性和整合力,具有强大的社会稳定性和柔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韧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整体性的自组织力。其中,主要是制度自身所具有的号召力、凝聚力和集中力有利于社会集中各种资源和力量办大事。二是制度的学习力和借鉴力。在不断完善自身进程中既能坚持正确方向,也能学习和借鉴他人优秀之处,善于利用高效和新颖的方式获取革新的可能性。三是应变修复能力。通过多样社会运行机制和具有统合力的组织结构,能够对各种变化作出动态应对,在坚持正确、修正错误中不断进步,寻找到最优发展路径。四是策略协调和平衡调控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也会结合实际采取阶段性、分步骤的发展策略,并由此协调配置资源,平衡发展状态,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