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52个路口严查行人不文明过街

02.09.2016  15:16

  乌鲁木齐市52个路口严查行人不文明过街

  首府交通现新气象:行人守法意识越来越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

  新疆网讯   从8月8日至10月8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其中行人闯红灯、不走过街设施的违法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52个路口被定为行人不文明过街严查路口。

  整治开始23天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重点路口有志愿者和交警值守,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而一些无人劝导路口守法率仍不高。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明显感受到“以点带面”带来的首府交通新气象:行人出行中的守法意识越来越强,文明出行的习惯也在逐渐养成。

  行人成交通违法“大户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表明,整治开始第一周,从8月8日到8月15日,交警现场执法量为23239起,其中违法量排在首位的是违法停车,为12994起;第二位就是行人违法,共查处3694起。

  目前,人车矛盾越来越凸显,机动车、行人互不避让也是导致首府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

  乌鲁木齐市区内行人最容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在有人行道的路段随意进入机动车道等。在快速路上最容易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行人闯入封闭的快速路,比如横穿河滩快速路等。

  示范路口九成行人守法

  以水区为例,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自8月8日至今在辖区共处罚违法行人2408起。

  据了解,早在2014年乌市便开始推广行人文明出行示范路口,采取劝导与处罚并举的措施养成行人文明出行习惯,水区南湖南路腾飞大厦路口、中国电信路口及市委路口成为第一批示范路口。

  腾飞大厦路口的“司德岗”民警司德尔·阿西曼向记者介绍,早上上班时段及下午时段是行人违法高峰时段,而现在守法行人能达9成。“即便是早高峰我们手动调灯,行人红灯时间增长,安全岛能聚到二三十人,也没人会闯红灯。我们调灯的时候也会给够行人通过时间,保障行人通行。

  8月30日11时许,记者来到南湖南路腾飞大厦路口,这里人流车流量都很大,现场不仅有交警执勤,还有协勤员及志愿者,红灯亮起,行人均能止步等待绿灯。记者观察10分钟发现没有行人闯灯。只有在即将换红灯时能听到协勤员的哨声,提醒企图在换灯前两三秒过马路的行人止步。

  12时许,记者又来到南湖西路十九中路口,这里有文明出行志愿者值守,记者观察发现红灯亮起行人均能止步,但还是有个别行人会无视志愿者闯灯。

  培养行人出行习惯还需时日

  水区交警大队南湖路中队中队长侯泉舟介绍,经过这两年民警、协勤、志愿者共同管理,现在在人行设施完善、信号灯、人行横道线齐全的路口已取得明显效果。

  “以前市民觉得路口信号灯没有必要去遵守,浪费时间,没车也就过了,通过管理,行人的自觉性提高了,尤其是示范路口更加明显。”侯泉舟说,在民警处罚过程中,违法行人的配合度也有所提高,被处罚人自己也觉得很不好意思

  “相比之下,相关设施不是很完善的路口,没有配志愿者协勤员的路口,行人横穿马路、不走过街设施的现象突出一些。从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角度出发,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普及率。”侯泉舟说。

  “市民的良好出行习惯有一个培养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通过示范路口,以点带面,通过一处示范路口就带动了一片区域,比如在这个路口养成了遵守信号灯的习惯,到下一个路口没有交警、志愿者时也能自觉遵守。”首府交警表示。

  □声音

  在乌市中山路上班的市民木拉提:以前我过马路时看着没车就过了,去年冬天在小西门被罚了5块钱,当时觉得特别没面子,那么多人看着呢,就我一个人闯红灯。从此以后,我特别注意,有斑马线就走斑马线,有红绿灯就注意红绿灯,有地下通道我宁可多绕几步,那次以后真的就记住了!

  南湖广场社区志愿者张磊(今年三四月开始在南湖西路十九中路口文明劝导):刚来的时候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只要没车就过,现在已明显好转,听劝的行人越来越多,跟志愿者吵架的少了。当然,不听劝的人还是有,上个月有个年轻小伙子带着他父亲闯红灯,我劝阻时就挨了骂,其实也觉得挺委屈的。

  南湖南路片区管委会志愿者闫梦雪:刚开始我们喊闯红灯的行人时,对方不理或者白我们一眼,现在就很少了,一喊就会说“对不起,对不起。”就后退停止闯红灯了。

  机动车不让行人也会严查

  在养成行人文明出行习惯的同时,行人守法了,如何保障行人通行权利?答案是:对于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交警部门也会予以严查。

  8月31日上午,记者在西虹西路沙区法院路口看到,行人绿灯亮起时,不少车辆没有让行习惯。在其他路段记者也发现了机动车不让行人的现象,有的车甚至在人行道前没有减速的迹象。

  水区交警大队南湖路中队中队长侯泉舟向记者介绍,机动车不让行违法行为会出现在没有灯控的丁字路口、小十字路口、右转车道下,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在到达人行横道前要减速慢行,避让行人。

  “在路权角度,行人绿灯时,是优先通行的。机动车在此时间必须让行人先行。很多司机在行人正在通行时不能主动减速让行,提前鸣笛对于行人特别对老人小孩造成惊吓。”侯泉舟向记者介绍,前段时间针对机动车不让行违法行为,在西虹东路进行专项整治,20天时间处罚约100余起机动车不让行违法行为。

  据介绍,通过治理,目前机动车在通过西虹东路过程中能做到主动让行。在交警给驾驶人告知违法行为时,绝大部分驾驶人能够意识到自己做的不对。

  侯泉舟表示,他们会采取巡逻、定点,根据道路车辆信息研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专项整治。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处5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