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33个示范项目引入社会资本

17.04.2015  12:05

  (记者李宁艳报道)2015年乌鲁木齐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试点城市,将拿出1000万元资金推广33项社会资本示范项目,率先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引入PPP新模式。

  4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首批33项社会资本示范合作项目,总投资323.3亿元。其中,增量类项目21个,项目总投资246.3亿元;存量类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77亿元。

  主要涉及轨道交通和城市交通、车辆停保场、供排水及管网、垃圾处理与污水处理、医疗文化卫生及社区幼儿园、高铁片区综合管廊工程、甘泉堡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职业教育等方面。其中市政建设项目最多。

  目前,通过公开招标,我市已确定10家有资质、信誉好、有PPP项目咨询经验的咨询机构,形成中介机构库。

  今年起,我市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创新财政预算管理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举措,进一步推广PPP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转变政府职能。

  市政府新增设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城市发展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并专项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推广PPP工作前期经费补助,通过财政资金的政策和市场引导,完善以市场化模式促进产业发展的扶持机制。

  市委、市政府确定率先在有关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中优先选择部分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需求长期稳定、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进行试点。

  试点期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吸引社会资本积极介入。

  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乌鲁木齐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广PPP模式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原则,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和工作规则,并将PPP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考核。

  今年各级政府部门将从投资审批、规划、环保、政府采购、金融信贷、财政补贴等方面重点支持社会各界参与首府的建设开发,建立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项目规范运营,共享项目收益。

  此外,在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首批引入社会资本的53个示范项目中,乌鲁木齐有7个项目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