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02.09.2014  18:21

 

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驻帕哈太克里乡工作组,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第31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干部大会和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在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和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上取得新进展,着力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推进各民族互相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推动各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奠定共同推进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分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12•19”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4月27日至30日来疆考察期间,关于“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等重要论述,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一个道理:“动乱遭殃,稳定安康”;树立一个观念: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就越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2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教育。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力量、伟大实践的力量,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重点把中国梦在国家、民族、个人三个层面的深刻内涵讲清楚,把伟大梦想的实现路径讲明白,引导人们更加坚定自觉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不懈追求,谱写好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3 、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的教育。 大力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深刻内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懈追求,转化为建设新疆、报效祖国的自觉行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使之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促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让“我能行”和“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观念成为新疆的时代强音。要加强道德教育实践,切实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4 、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教育。 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要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制精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宗教的正面吸引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5 、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 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活动,讲清党的民族宗教理论的科学内涵,讲清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讲清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保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宗教理论的基本观点,了解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6 、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的教育。 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热点和思想问题,及时澄清错误认识、抵制错误观点,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 7 、开展“去极端化”的教育。 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去极端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难题。要深入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信教群众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要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组织各行各业、各族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 8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和前景的教育。 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全面展示治疆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进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新提高、改革开放的新突破、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成效、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新成果、对口援疆工作的新成就、兵地融合的新局面和党的建设的新加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看到新疆自身优势和美好前景,进一步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共同谱写科学发展、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新篇章。 (二)实践活动阶段 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一是 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的意识,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 二是 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抓好住村工作组“心连心、手拉手”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真正发挥驻村工作组“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作用。 三是 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1. 组织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电影。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讲述阿尼帕·阿力马洪妈妈和已去世的丈夫阿比包共同抚育六个不同民族、19个需要关爱的孩子,共同拥有一个清贫却充满幸福快乐家庭的故事的电影《真爱》。 2. 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 收集整理全局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文字素材、图片资料和心得体会,制作一期反映我局民族团结教育成果的板报,同时,制作两条民族团结标语宣传横幅,大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宣传氛围。 3. 撰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心得体会。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围绕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不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的形势,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4. 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 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阅读中宣部编印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让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人人皆知、家喻户晓。通过阅读民族团结书籍,牢固树立全体干部职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 5. 组织一次帮扶慰问贫困户活动。 局党组组织看望慰问共建社区水磨沟区旭东社区贫困户阿斯木古丽·哈德尔和阿依夏木·吾拉音家庭,宣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帮助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        6. 开辟一个网上民族团结教育专栏。 利用网络宣传优势,在新疆招商网开辟专门栏目,大力宣传招商发展局民族团结工作。 7. 参观一个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展览。 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观看在市博物馆举办的乌鲁木齐市“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展览,利用展览的生动教材和阵地功能,对各族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教育。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驻驻帕哈太克里乡工作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5月初开始,至月底结束,活动时间约30天。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活动时间自行确定。 方法步骤: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是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基础环节。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一)        动员部署。(5月6日-5月8日) 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驻帕哈太克里乡工作组,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所属人员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        学习教育。(5月9日-5月16日) 广泛宣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方案》当中规定的学习内容。运用民族团结的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        开展活动。(5月16日-5月31日) 实践活动是此次教育月的关键环节,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参加局机关活动,驻帕哈太克里乡工作组按照工作组安排开展活动,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活动自行开展。参加活动的同志要充分认清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既要落实好《方案》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做出安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科学统筹好手头工作,努力做到日常工作和教育活动两促进、两不误。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推动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驻帕哈太克里乡工作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力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省(市)人民政府驻疆办事处、各企业联合会(商会)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树立大局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主动配合好机关党委的工作,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此次活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实效,加大延伸覆盖。 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这一核心,找准活动的结合点、契合点、共鸣点,把活动开展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人民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同时,要注重不断向广度推进,扩大覆盖面,增强教育活动渗透力。要围绕重点宣传教育内容,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普及教育,把教育活动覆盖到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企业联合会(商会)的会员企业中,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千家万户,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努力开创招商发展局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