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全部设9个平行志愿

12.04.2016  10:04
    原标题: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 今年本科全部设9个平行志愿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志愿填报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昨日,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向外界公布。

  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往年,《规定》对今年普通高考志愿批次设置、南疆单列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调整和完善。

  今年新疆增加院校志愿数量,合并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本科一、二、三批次院校志愿数量,由去年的7、7、6个平行院校志愿统一调整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自治区招办解释说,这样设置有利于考生减少撞车几率,提高院校录取率。

 

  新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对院校的未完成计划,继续采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公开征集志愿计划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同时,从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即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

  据悉,今年将严查利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的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伪造(空挂)学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对在高考中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对2016年已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残疾人考生,自治区招办要求各地考试招生机构根据残疾考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便利服务。

  考生和家长想了解相关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也可关注“新疆招办”新浪官方微博和“新疆招生”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南疆区域照顾性加分政策解读

  自治区招办说,今年《规定》明确,新疆高考政策性加分范围与去年相同。

  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各族考生享受政策性高考加分进一步明确:汉语言考生中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由以往的10分增加至50分。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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