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61个县市(流域)完成水价调整

26.12.2014  04:36

   本报乌鲁木齐12月25日讯记者师巧梅今日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今年开始的我区水价水权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疆已有61个县市(流域)完成了水价调整。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以“十二五”末达到供水成本的70%和“十三五”末达到供水成本的100%为目标,今年我区在全疆范围调整工农业用水价格,水价改革工作成为落实水利改革任务的排头兵。

        目前,全疆水价测算工作已经完成。其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全部县市调整了水价;阿克苏、哈密、阿勒泰、和田地区部分县市调整了水价;塔城地区各县市水价调整方案已上报当地政府待批;喀什地区已完成测算;自治区直属10个水管单位水价调整方案已通过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核,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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