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24.10.2016  17:18
  10月22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新疆督导检查反馈会议在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根据反馈结果,今年,我区1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据介绍,我区申报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区、米东区,吉木萨尔县,博湖县,阿勒泰市,奇台县,裕民县,昭苏县,布尔津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鄯善县12个县(市、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我区共有42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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