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建成2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22.10.2015  10:38
  10月20日,重阳节前一天,新疆昌吉市滨湖镇五十户村互助幸福院内,30余人分坐两桌,吃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手抓肉;与此同时,在昌吉市六工镇西五工村互助幸福院,村里的老年秧歌队扭起欢快的秧歌、唱起欢快的歌曲,庆祝该村幸福互助院投入使用。

  截至今年10月20日,昌吉市新建的2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昌吉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总数已达37个。昌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魏晓玲介绍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3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可以为近6000名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就餐、托养、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

 

重阳节里幸福互助院中欢笑多,老人们吃着香喷喷的清炖羊肉过节。

  农村“互助幸福院”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据了解,昌吉市通过上级资金扶持、本级资金投入、剩余资金村委会自筹的方式来实施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努力从物质及精神方面都满足农村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让在家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昌吉市每个农村幸福互助院都严格按照“四子”(即“房子、牌子、桌子、场子”),三室一厨一厅一所(即活动室、图书室、休息室、厨房、餐厅、厕所)设施进行配备,特别是宿舍、餐厅和活动室都是按照“星级”标准进行配备。魏晓玲说:“比如宿舍,我们要求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齐全;活动室,我们要求要有电视机、电视柜、沙发、手动麻将桌、象棋桌、椅子、书报架等物品。

  硬件升级,软件也需要跟上星级服务的标准。民政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幸福互助院的管理要有完整、规范、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服务热心、护理细心的管理服务人员。在此基础上,各幸福互助院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条件,力争达到每个互助幸福院都有一片绿地、一块菜地,争取基本做到四季蔬菜不断,绿色常有。

  昌吉市民政局局长祁德礼介绍,2016年,昌吉市将再建八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届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农村日间照料站将有机互补,提高农村养老能力,促进昌吉市养老体系的不断进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