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展百天冬季严打街面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02.12.2014  14:00

   10万元奖励破案有功举报群众

  (记者 石丰森)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乌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冬季严打街面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拿出10万元奖励对破案有功的举报群众。

  

  12月1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了解到,本次行动重点打击发生在街面的“两抢一盗”、砸车窗盗窃财物等侵财类违法犯罪;黄赌违法犯罪;毒品违法犯罪;非法营运车辆。行动重点整治区域为火车站、客运站、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道路;盗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区域;犯罪分子易于藏身、涉足的重点场所;小区周边无人看管的车辆停放道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

  行动期间,“网格化”巡控工作要加大对街面侵财案件多发地段、部位、时段以及居民小区的巡查防控力度,要根据街面发案特点,部署便衣打击力量,掌握街面动态,化解治安隐患,抓捕现行犯罪,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街面侵财案件的发生。各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要加大查控力度,尤其对涉毒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无证人员耐心予以劝返,切断涉毒人员参与街面违法犯罪的通道。

  同时,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内部安全防范,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治安联防队的作用,积极落实“十户联保”等工作机制,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此外,要积极推广沙区分局“特警、便衣、视频巡控”相结合的巡逻模式,树立视频巡查跟着警情走的理念,加强夜间等案件高发时段、地段和部位的视频巡查力度,有效发挥视频监控跟踪警情、控制现场、固定证据的“天眼”作用,不断压缩街面违法犯罪空间。

  据介绍,本次行动是乌市公安局党委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维护乌市冬季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严密防范街面现行犯罪,确保圣诞节、2015年元旦、春节“三节”安全平稳度过。

  行动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力争侦破一批街面违法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收戒一批吸毒人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乌市公安局局长王明山说,本次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加,踊跃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并专门拿出10万元奖励对破案有功的举报群众。